4月13日,新修订的《东营市海堤管理办法》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旨在加强海堤管理,提高防御风暴潮灾害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004年6月14日,《东营市海堤管理暂行办法》以第106号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印发实施,包括21条。2018年3月22日,***次修订后的《东营市海堤管理办法》印发。紧跟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东营实际,我市再次修订《东营市海堤管理办法》。2023年3月23日,市政府第9—3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新修订的《东营市海堤管理办法》。本次新修订的《东营市海堤管理办法》共18条,调整规范了2018年机构改革后有关职能部门名称,有关内容表述更加规范;删除原来关于海堤管理和维护费用规定内容条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了海堤相关标准;依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调整部分条款,与上位法相统一;根据市政府部门职责调整,增加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内容。
《东营市海堤管理办法》的修订实施,适应了海堤管理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将进一步保障我市海堤工程的安全运行。
孙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