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介绍:李娟,女,山东水发水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长期致力于山东省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技术应用与改革创新、水利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管理等领域工作。2022-2024年,主持完成省水利厅用水权改革试点技术支撑及济宁、泰安、德州等市水权水市场建设工作,完成用水权交易咨询规划项目70余项,主要参与了《山东省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黄河水跨区域用水权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多项省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
近日我们请到山东水发水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娟就《山东省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问:《办法》的修订出台主要体现了哪些考量?
答:“十四五”以来,山东省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发展迅速,通过建章立制、示范***、创新路径、培育市场等举措,取得显著改革成效,年交易水量从***初2021年的0.36亿立方米增长到2025年的突破3亿立方米。用水权市场化交易作为优化配置水资源的有效手段,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取水许可制度的有益补充,近年来越来越多得到各级各部门、取用水单位和社会各界的认识和认可。改革过程中,一方面全省各地创新措施不断涌现;另一方面水利部等部门也提出了对深化用水权改革更高的要求。此时修订出台《办法》就是要结合深化改革要求,把当前好的做法、好的点子以制度办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把不再符合改革发展现状的规定加以修订,把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新导主动结合实际纳入《办法》进行探索和推进。
问:《办法》的指导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用水权市场化交易作为创新水资源配置管理的手段目前仍处于稳步探索和发展阶段,自上而下的、成熟的制度化管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办法》出台的作用就是从省级制度层面补充完善体系空缺,为规范开展市场化交易、创新探索、监督管理保驾护航。一是规范市场化交易。《办法》明确了用水权确权分配、交易类型、交易方式和流程,厘清了市场化交易条线内容,能够有效指导取用水单位、管理部门和省内各级交易平台依规有序参与市场化交易活动。二是支持创新探索。在吸纳实践经验基础上,《办法》针对用水权收储有偿和无偿收储、收储标的、再配置方式等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搭建起了较为系统的用水权收储再配置体系框架,对各地探索开展用水权收储再配置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梳理完善了不得开展交易的情形,细化了需要编制《用水权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情况,重点加强了对水资源的用途管制,增加规定了生活供水不得以用水权转让形式改变用途。《办法》总体的系统性和指导作用进一步提升。
问:用水权市场化改革未来发展方向是怎样的?
答:当前,全省用水权改革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深化改革应重点关注两方面内容,一是继续“积极探索”,再就是注重“规范推进”。在“积极探索”方面,一是扩大改革覆盖面,《办法》提出了鼓励开展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水权确权交易、非常规水确权交易,推动用水权质押等用水权价值实现;二是深耕重点难点,包括深化和推广用水权收储再配置,探索用水权有偿获得,建立用水权价值基准。在“规范推进”方面,一是方面要严格按照各级现有的用水权交易制度办法开展工作,对照水利部“用水权交易负面清单”严禁不合规交易,加强监测计量和数据交叉检验;另一方面就要加强用水权交易制度与江河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水预算管理等制度的衔接,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进而完善水资源管理体系,更好实现提升水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益的目标。
